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蘇建函質〔2013〕282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3年第一次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督巡查的通知
各市建設局(委):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建辦質函〔2013〕108號)要求,為確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經研究決定,我廳于5月下旬開展2013年第一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督巡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圍
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巡查內容
1、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等法規和規章的情況,法定建設程序執行情況;
2、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建筑結構勘察設計質量、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并現場抽測混凝土強度、鋼筋位置、保護層厚度、現澆混凝土板厚度、重要構件幾何尺寸和軸線位置等6項工程實體質量;
3、質量行為情況,著重檢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及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4、現場使用建筑鋼材質量情況,重點抽查“瘦身”鋼筋和不合格鋼筋違規使用情況。
三、檢查方式及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分為自查和巡查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發文之日起,到5月20日止為自查階段。由各省轄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采取“拉網式”檢查方式,要覆蓋所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
第二階段(5月22~31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我廳組織若干個監督巡查組進行監督檢查。原則上每半天檢查一個工程項目。檢查結束后,現場交換檢查情況,下發巡查意見書。
四、抽查工程數量
此次巡查每個省轄市抽查5項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市區3項,縣(市、區)2項。工程項目由廳住房保障處提供目錄中抽取,或由檢查組臨時確定。
五、工作要求
1、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自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堅決避免走形式的檢查。
2、各地對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一個不漏的進行全面檢查,達到“四個查清”的要求,即:查清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數、套數、建筑面積,查清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狀況,查清建筑材料進場復檢使用情況,查清工程質量隱患和問題。
3、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本地區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情況,并請認真準備書面匯報材料。內容包括: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情況、法規、規章等貫徹落實與法定建設程序執行情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質量受控情況、建筑結構勘察設計質量情況、建筑節能施工質量情況、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主要原材料抽樣檢測情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情況和工程實體質量狀況等,要注意提煉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
4、被查項目確定后,各省轄市、縣(市、區)質監站要及時通知被檢查工程的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審圖、質量檢測、樁基檢測機構攜帶相關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質量文件和工程資料到場,以配合檢查。
5、本次巡查組具體分組、人員組成、抵達各地時間和日程安排由各組組長另行通知。
6、各地要嚴格遵守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接待工作從簡。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5月2日
抄送:各質監站。